個人資料收集說明書

閣下提供的資料及其他個人資料純屬自願性質。然而,如未能提供所需資料及其他個人資料,可能導致閣下的申請/指示不獲處理。閣下提供的資料及其他個人資料僅供該公司1及以下所指的相關人士/機構使用及處理。 

向閣下所收集的資料及其他個人資料將會用作下列用途:(1) 處理閣下就該計劃的申請; (2) 處理及管理閣下於該計劃的供款及累算權益;(3)執行閣下的指示或答覆閣下或閣下代表的查詢;(4) 直接促銷受託人2及其成員公司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產品、退休計劃、強積金及退休計劃的相關服務及產品;(5) 提供強積金及退休計劃的相關服務;(6) 維持統計數據及用作產品及市場研究資料庫;(7) 遵守有關不論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内或境外的任何法律、監管、政府、税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作出或發出的任何適用的法律、規則、指引或指導, 包括但不限於《外國帳戶稅務合規法案》及共同匯報標準;及 (8) 用作與任何上述有關的用途。 

除上述以外,受託人及其成員公司可根據<税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有關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法律條文,及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用途,把該等資料和關於帳戶持有人及任何須申報帳戶的資料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税務局(「税務局」)申報,從而把資料轉交到帳戶持有人的税務管轄區的税務當局。如情況有所改變,以致影響帳戶持有人的税務居民身分,閣下會通知本公司,並會在情況發生改變後30日内,向本公司提交一份已適當更新的自我證明表格。 

閣下可參閱税務局網站http://www.ird.gov.hk/chi/tax/dta_aeoi.htm 以了解香港實施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詳情。 

只有在閣下的同意下,閣下的個人資料(姓名,聯絡資料和戶口記錄)或會用於直接促銷本公司及其成員公司的強制性公積金的產品,退休計劃,強積金相關的服務和產品。 

閣下的個人資料可能轉移/披露予以下的人士 (不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外) 作為上述所載的任何用途:(1) 在業務上向受託人提供行政、電訊、電腦、數據處理或儲存、市場推廣、專業或其他任何服務的代理、承包商、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或本公司所屬公司集團旗下的任何公司;(2) 就受託人或其成員公司所需遵守的法律及規則要求,或按監管機構、税務或其他主管機構要求受託人或其成員公司需遵守的指引,受託人因而有責任要向其披露的任何人士;及 (3) 允許任何受託人的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受託人所持客戶權益的分享者、再分享者、受讓人擁有有關客戶資料的權利。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閣下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正該公司所持有閣下的個人資料及要求閣下的個人資料不被用作上述的直接促銷用途。上述要求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障資料主任,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 392 號創紀之城 6 期 30 樓,閣下如有任何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的私隱政策,請致函到上述地址或致電本公司的熱線 (如下)。 

 

計劃名稱 

熱線 

信安強積金計劃 800 系列 

(852) 2251 9322 (供僱主查詢) 

(852) 2827 1233 (供成員查詢) 

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退休計劃 

信安集成退休計劃-PD 

信安強積金-明智之選/易富之選 

(852) 2519 1188 (供僱主查詢) 

(852) 2802 2812/2885 8011 (供成員查詢) 

信安中央公積金 

1“該公司”指以下機構:-
  • 信安強積金計劃800系列: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受託人及管理人」) 及其相關聯公司 、美國信安保險有限公司(「保薦人」)及信安投資及退休金服務有限公司(「推銷商」);
  • 信安強積金 - 明智之選及易富之選: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受託人及管理人」) 及其相關聯公司 、 美國信安保險有限公司(「保薦人」)、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中介人(「中介人」)
  • 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退休計劃及信安集成退休計劃-PD: 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受託人及管理人」) 及其相關聯公司、 有關計劃的保薦人及推銷商;及
  • 信安中央公積金: 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受託人」) 及其相關聯公司、 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中介人(「中介人」)

2“受託人”指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