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可持續亞洲收益基金 - 累算類單位 - 零售 (美元)

概覽

資產淨值價 ^
美元 9.19
截至 14/05/2025
每日變動
0.6 %
截至 14/05/2025
投資目標:

子基金將主要(即子基金至少70%的資產淨值)分散投資於亞洲根據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因素被視為在可持續發展方面表現優於同業的公司及發行人(「ESG優勝者」)的固定收益證券及固定收益相關證券組合,以及主要投資於ESG情況維持優於相應傳統同業的公司或發行人所發行債務證券的交易所買賣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及其他集體投資計劃(「集體投資計劃」)(統稱「ESG優勝者交易所買賣基金╱集體投資計劃」),並提供中長期回報,包括收益及資本增值。

子基金將主要(即子基金至少70%的資產淨值)分散投資於亞洲根據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因素被視為在可持續發展方面表現優於同業的公司及發行人(「ESG優勝者」)的固定收益證券及固定收益相關證券組合,以及主要投資於ESG情況維持優於相應傳統同業的公司或發行人所發行債務證券的交易所買賣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及其他集體投資計劃(「集體投資計劃」)(統稱「ESG優勝者交易所買賣基金╱集體投資計劃」),並提供中長期回報,包括收益及資本增值。

基金資料

截至 14/05/2025 除非另有說明。
基金系列
信安豐盛投資系列
資產類別
固定收入

基金價格走勢圖

美元 9.19

單位價格
 

基金回報

截至 31/01/2025
Cumulative return table
類別 截至 (日/月/年) 1個月 3個月 年初至今 1年 3年 5年 自成立日
信安 31/01/2025 0.6 0 0.6 3.8 -2 不適用 -8.6
指標 31/01/2025 0.7 0.2 0.7 5.4 不適用 不適用 -1.3

可持續發展特徵

所有數據均來自 MSCI,基於截至 31/12/2023
75.99
財務碳排放量 (噸 每百萬美元投資額之二氧化碳等量)^
85
財務碳排放覆蓋率

^投資組合總碳排放量計算每投入一百萬美元於被投資公司所產生的範圍 1 和範圍 2 溫室氣體排放量。

重要事項
  1. 信安可持續亞洲收益基金(「子基金」)將主要(即子基金至少70%的資產淨值)分散投資於亞洲根據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因素被視為在可持續發展方面表現優於同業的公司及發行人(「ESG優勝者」)的固定收益證券及固定收益相關證券組合,以及主要投資於ESG情況維持優於相應傳統同業的公司或發行人所發行股票或債務證券的交易所買賣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及其他集體投資計劃(「集體投資計劃」)(統稱「ESG優勝者交易所買賣基金╱集體投資計劃」),並提供中長期回報,包括收益及資本增值。
  2. 子基金將主要投資於在亞洲註冊、交易和/或在亞洲有重大商業利益的公司和/或位於亞洲的政府和政府相關發行人的固定收益和固定收益相關證券的投資組合,包括但不限於主權、準主權、機構,此類投資可能包括公司債券/債券、浮動利率票據、票據、商業票據、存款證和具有損失吸收功能的債務工具,可能以美元或其他貨幣計價。子基金可將其資產淨值的30%或以上投資於與新興市場有關的固定收益和固定收益相關證券。子基金投資於新興市場及已發展市場的固定收益和固定收益相關證券。有關投資涉及一般投資風險、與債務證券相關的風險、ESG投資政策風險、貨幣風險、集中風險、投資於新興市場的特定風險、與人民幣單位類別有關的風險、與投資金融衍生工具有關的風險、執行主動貨幣持倉的風險及其他附帶風險,因而可引致基金的價值極度波動。
  3. 子基金可最多將40%的資產淨值投資於評級低於投資級別(即標準普爾BB+或以下級別,或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或惠譽評級的類似評級)或A+及以下級別(若信貸評級由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基金說明書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信貸評級機構指定╱評定)或無評級的債務證券。就子基金而言,「無評級債務證券」是指債務證券及發行人均無信貸評級的債務證券。儘管相關評級機構提供的該等信貸評級可作為參考,但基金經理的分獲轉授人將根據多個因素(如槓桿水平、營運溢利率、資本回報、利息覆蓋率、營運現金流量、行業前景、市場競爭地位及企業管治)自行對信貸質素進行評估。子基金可不時將少於30%的資產淨值投資於在中國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值的債務證券,包括透過合資格境外投資者(「合資格境外投資者」)機制、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直接投資計劃及╱或中港債券通投資,以及城投債(由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發行的債務工具)。該等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由地方政府及╱或其隸屬機構為公共福利投資或基建項目集資而成立的獨立法律實體。
  4. 使用ESG標準可能會影響子基金投資的表現,因此,子基金的表現可能會不同於不使用該標準的類似基金。例如,子基金投資政策中所使用的ESG標準可能導致子基金放棄原本對其有利的購買特定證 券的機會,及╱或由於該證券不再符合子基金的ESG標準而出售該證券,而此舉可能對其不利。因此,ESG標準的應用 可能會限制子基金以其期望的價格及時間購入或處置其投資的能力,亦因此可能導致子基金的虧損。 ESG標準的使用亦可能導致子基金只集中關注ESG標準的公司,相比擁有更多樣化投資組合的基金,其價值波動性更大。 證券的選擇可能涉及基金經理的分獲轉授人的主觀判斷。ESG標準的評估方法亦缺乏標準化的分類,不同的基金運用該 ESG標準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基金經理及基金經理的分獲轉授人的ESG評估考慮到了來自外部數據供應商的ESG數據及研究,相關數據及研究資料可能不完整、不準確或不可用。因此,基於相關資料或數據對證券或發行人的評估存在風險。
  5. 就收益類單位而言,基金經理可酌情決定從總收益中支付派息,而支付全部或部份歸屬於收益類單位的費用及開支, 用作支付收益類單位派息的可分派收益因而有所增加。因此,子基金可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派息。對於添利類單位, 基金經理可從資本中支付派息。實際上從資本或從資本支付派息等同退還或提取單位持有人於收益類單位或添利類單 位的部份原有投資或歸屬於原有投資的任何資本收益。任何該等派息可能導致每單位的資產淨值即時下跌。股息並無保證。
  6. 子基金亦可將少於30%的資產淨值投資於帶有虧損吸收功能的債務工具,該等債務工具可能包括分類為額外一級╱二級資本工具的工具、或有可轉換債券(「或有可轉換債券」)、主順位非優先受償債券(亦稱為三級債券),以及根據金融機構的處置機制合資格視作帶有虧損吸收功能且符合其投資政策和限制的其他工具。發生觸發事件時,這類工具可能會或然減記或應急轉換為股票。
  7. 子基金的衍生工具風險承擔淨額最高可達其資產淨值的50%。
  8.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回報並無保證,投資者未必能取回全部投資本金。
  9. 此項投資乃閣下之決定,如向您推銷本子基金的中介人未有向您建議本子基金是適合您作投資並向您解釋本子基金如何符合您的投資目標,您不應投資於本子基金。
  10. 您不應只依賴本宣傳品作出投資決定。您必須參閱信安豐盛投資系列基金說明書,以便獲得進一步資訊(包括投資政策、風險因素、費用、收費及基金資料)。

^ 基金的單位價格是以資產淨值計算。

*基金名稱並不代表基金表現及回報

本資料僅供一般參考。本資料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或訂立任何交易的建議或推薦。投資涉及風險。投資回報並無保證。在作出投資選擇前,您必須考慮自己可承受風險的程度及財政狀況。如閣下對本資料所提及的某些基金或產品是否適合您而有任何疑問,您必須徵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本宣傳品之發行人
就信安環球投資基金,建信優選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建信雙息紅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而言:
信安投資及退休金服務有限公司
就信安豐裕人生基金,信安豐盛投資系列而言:
信安資金管理(亞洲)有限公司
 

本宣傳品並未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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