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強積金 - 明智之選

你可於何時提取強積金?

當你年滿65歲時,你可選擇一次過或分期提取強積金,你亦可以把強積金保留在成員帳戶內。

當你在60歲提前退休時,你也可以選擇一次過或分期提取強積金。法例訂明只有以下六種理由才能提早提取強積金:

提前退休

永久離開香港

小額結餘

死亡

罹患末期疾病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法例並無規定提取強積金的期限。在申請提取強積金前,你應考慮個人需要。如你選擇把所有強積金保留在帳戶內,便無須提出申請,你的強積金將繼續按照你所揀選的基金進行投資。
  • 提取強積金的表格可經以下連結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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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表格

    信安強積金 - 明智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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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對提取強積金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2802-2812/2885-8011聯絡或瀏覽我們的網站 principal.com.hk

備註:在你終止受僱時方可提取你在供款帳戶內的自願性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