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可持續亞洲配置基金 - 添利(每月)類單位 - 退休 (港元) 新
重要事項
- 信安可持續亞洲配置基金(「子基金」)將主要(即子基金至少70% 的資產淨值)分散投資於亞太區(日本除外)根據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因素被視為在可持續發展方面表現優於同業的公司及發行人(「ESG 領導者」)的資產及證券(包括股票、股票相關證券及債務證券),以及主要投資於ESG 情況維持優於相應傳統同業的公司或發行人所發行股票或債務證券的交易所買賣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及集體投資計劃(「集體投資計劃」)(統稱「關注ESG 的交易所買賣基金╱集體投資計劃」),提供中長期的資本增值及收益。
- 該等投資可以不同的貨幣計值。子基金的投資目標不擬專注於任何單一國家或市值。然而,於任何國家、亞太區或市值的投資可能集中,視乎基金經理的子代理於不同時間對市況的評估而定。
- 子基金可最多將40% 的資產淨值投資於評級低於投資級別(即標準普爾BB+ 或以下級別,或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或惠譽評級的類似評級)或A+ 及以下級別(若信貸評級由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基金說明書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信貸評級機構指定╱評定)或無評級的債務證券。就子基金而言,「無評級債務證券」是指債務證券及其發行人均無信貸評級的債務證券。儘管相關評級機構提供的該等信貸評級可作為參考,但基金經理的分獲轉授人將根據多個因素(如槓桿水平、營運溢利率、資本回報、利息覆蓋率、營運現金流量、行業前景、市場競爭地位及企業管治)自行對信貸質素進行評估。子基金可不時將少於30% 的資產淨值投資於在中國發行以人民幣計值的債務證券和股本證券,包括透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及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或者間接透過所有合資格工具、合資格境外投資者(「合資格境外投資者」)機制、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直接投資計劃及╱或中港債券通投資中國A 股,以及城投債(由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發行的債務工具)。該等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由地方政府及╱或其隸屬機構為公共福利投資或基建項目募資而成立的獨立法律實體。
- 子基金可投資的亞太區各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國家:中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及泰國等新興市場。由於新興市場的波動性往往高於已發展市場,因此於新興市場的任何持股承受較高水平的市場風險。於新興市場的持股亦承受一般與在較發達市場投資不相關的特殊考慮因素影響,如流動性風險、貨幣風險/管制、政治及經濟不明朗因素、法律及稅收風險、結算風險、託管風險以及可能承受高波動。子基金資產可投資的部分新興國家的證券市場尚未經完全發展,從而可能在若干情況下導致流動性不足。子基金資產可投資的部分新興市場的會計、審核及財務報告準則可能不如國際準則嚴格。因此,部分公司可能不會披露若干重大資料。因此,子基金/投資者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 採用ESG標準可能會影響子基金的投資表現,因此子基金的表現可能不同於並無採用該標準的類似基金。例如,子基金投資政策所採用的環境、社會及管治標準可能會導致子基金放棄原本可能會帶來優勢的購買某些證券的機會,及/或因證券不再符合子基金的環境、社會及管治標準而在可能會造成不利影響的時間出售該等證券。因此,採用環境、社會及管治標準可能會限制子基金按其希望的價格及時間購買或出售其投資的能力,從而可能導致子基金蒙受損失。
- 採用ESG標準的使用亦可能導致子基金集中關注ESG 標準的公司,相比擁有較多樣化投資組合的基金,其價值波動或會較大。證券的選擇可能涉及基金經理的分獲轉授人的主觀判斷。ESG 標準的評估方法亦缺乏標準化的分類,不同的基金運用該ESG 標準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經理及基金經理的分獲轉授人的ESG 評估考慮來自外部數據供應商的ESG 數據及研究,相關數據及研究資料可能不完整、不準確或不可用。因此,根據相關資料或數據對證券或發行人評估存在風險。
- 子基金亦可將最高達10% 的資產淨值投資於帶有虧損吸收功能的債務工具,該等債務工具可能包括分類為額外一級╱二級資本工具的工具、或有可轉換債券(「或有可轉換債券」)、主順位非優先受償債券(亦稱為三級債券),以及根據金融機構的處置機制合資格視作帶有虧損吸收功能且符合其投資政策和限制的其他工具。發生觸發事件時,這類工具可能會或然減記或應急轉換為股票。
- 子基金的衍生工具風險承擔淨額最高可達其資產淨值的50%。
-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回報並無保證,投資者未必能取回全部投資本金。派息率並不保證。
- 此項投資乃閣下之決定,如向您推銷本基金的中介人未有向您建議本基金是適合您作投資並向您解釋本基金如何符合您的投資目標,您不應投資於本基金。
- 您不應只依賴本宣傳品作出投資決定。您必須參閱信安豐盛投資系列基金說明書以及產品資料概要,以便獲得進一步資料(包括投資政策、風險因素、費用、收費及基金資料)。
- 子基金就收益類單位分派的股息實際可以子基金的資本支付(即以總入息作出分派,同時將全部或部分相關子基金費用及開支計入資本),從而導致子基金用於支付股息的可分派入息增加,並可能導致相關類別的單位資產淨值遭即時減少。添利類單位的股息可以資本支付。該等以資本或實際以資本支付的股息,相當於返還或撤回投資者於收益類單位或添利類單位的部分原始投資,或返還或撤回該原始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股息並無保證。
聯儲局加息期間的表現
隨著通脹壓力回落,聯儲局加息步伐有望放緩。亞洲經濟繼續從COVID-19的衝擊中反彈,亞洲的債券基本面相對穩固,可望在短期到中期內保持上升趨勢。
強勁的經濟增長潛力
儘管新冠疫情造成困難,但亞洲地區在面對這種意外衝擊時表現出韌性,疫情期間的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相對穩定,預計在後疫情 時期會更快反彈。
相對估值具有吸引力
不同行業中的亞洲上市公司數量持續增加,提供豐富的潛在超額回報機會,而與其他市場相比,它們的股票估值相對便宜。基於相對穩健的基本面,亞洲債券比美國債券在相對價值方面或更有吸引力。
息率相對於已發展市場具有競爭力
雖然成熟市場的利率正在上升,但亞洲仍然擁有潛在的息率優勢。
資料來源:詳情請參考銷售單張。
投資同類最佳公司
基金投資的所有證券(包括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集體投資計劃("CIS"))都經過篩選,目的是識別ESG領導者。潛在公司/發行人的ESG評分使用專有的ESG方法進行分配。 基金的目標是要達到一個比傳統指數更好的ESG評級。
基金的目標是要達到一個比傳統指數相對好的ESG評級
多元化資產配置
策略性長期資產類別分析驅動著最佳的風險/回報組合。
資料來源:詳情請參考銷售單張。
資產淨值價 ^
每日變動
估值日期 (日/月/年)
^ 基金的單位價格是以資產淨值計算。
投資目標:
本基金的投資目標為提供中長期的資本增值及收益。本基金將主要分散投資於亞太地區(日本除外)根據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因素被視為在可持續發展方面表現優於同業的公司及發行人(「ESG領導者」)的資產及證券(包括股票、股票相關證券及債務證券),以及主要投資於ESG情況維持優於相應傳統同業的公司或發行人所發行股票或債務證券的交易所買賣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及集體投資計劃(「集體投資計劃」)(統稱「關注ESG的交易所買賣基金╱集體投資計劃」)。
投資政策:
本基金旨在維持將至少70%的資產淨值投資於ESG領導者發行的(i)股票及股票相關證券及╱或(ii)債務證券,以及關注ESG的交易所買賣基金╱集體投資計劃。本基金採取動態資產配置策略,最多可將其最新資產淨值的85%投資於股票或債務證券。本基金投資於交易所買賣基金和集體投資計劃(包括關注ESG的交易所買賣基金╱集體投資計劃)的投資總額將少於本基金資產淨值的30%。基金經理採取同類最佳策略,基金經理將據此篩選本基金可投資的所有證券(包括交易所買賣基金和集體投資計劃),以識別ESG領導者和關注ESG的交易所買賣基金╱集體投資計劃為目標。 詳情請查閱基金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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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系列
信安豐盛投資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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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信安可持續亞洲配置基金 - 添利(每月)類單位 - 退休 (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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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種類
混合型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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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註冊地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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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貨幣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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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總值
207.86百萬港元 截至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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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年度化波幅1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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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費
每年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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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經理
Raj Sin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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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日/月/年)
10/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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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經常性開支比率2
1.57%
1. 三年年度化波幅是指基金的波幅,並根據基金過往三年按月回報率計算的年度標準差而計算。若基金的基金表現概覽報告日與基金的成立日相隔不足三年,便無須提供三年年度化波幅。
2. 由於單位類別推出不足一年,因此該數字僅為估計值且為相關單位類別於一年期內應付的估計費用之總和,並以佔相關單位類別的估計平均淨資產值的百分比表示。實際數字可能會因相關單位類別的實際運作而有所不同,並且可能會逐年變化。
累積回報 ¹ (%)
截至 (日/月/年) | 1個月 | 3個月 | 年初至今 | 1年 | 3年 | 5年 | 自成立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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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 | 31/01/2023 | 6.1 | 16.4 | 不適用 | -8.7 | 不適用 | 不適用 | -11.4 |
指標 | 31/01/2023 | 6.2 | 18.5 | 不適用 | -6.7 | 不適用 | 不適用 | -8.9 |
曆年回報 ¹ (%)
截至 (日/月/年)
年初至今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信安
31/01/2023
6.1
-16.4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指標
31/01/2023
6.2
-14.2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截至 (日/月/年) | 年初至今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2018 | |
---|---|---|---|---|---|---|---|
信安 | 31/01/2023 | 6.1 | -16.4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指標 | 31/01/2023 | 6.2 | -14.2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派息結算日 | 每單位派息 | 該期可分派的淨收益所支付的派息 | 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的派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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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2022 | 港元 0.0300 | 37% | 63% |
31/03/2022 | 港元 0.0300 | 33% | 67% |
29/04/2022 | 港元 0.0368 | 18% | 82% |
31/05/2022 | 港元 0.0363 | 49% | 51% |
30/06/2022 | 港元 0.0343 | 56% | 44% |
29/07/2022 | 港元 0.0342 | 11% | 89% |
31/08/2022 | 港元 0.0340 | 39% | 61% |
30/09/2022 | 港元 0.0342 | 26% | 74% |
31/10/2022 | 港元 0.0328 | 9% | 91% |
30/11/2022 | 港元 0.0357 | 24% | 76% |
30/12/2022 | 港元 0.0357 | 35% | 65% |
31/01/2023 | 港元 0.0377 | 1% | 99% |
28/02/2023 | 港元 0.0359 | 17% | 83% |
股息(如已宣佈),將會於每月分派一次。如派息低於100美元,該股息將再作投資。
並不保證收益類單位將分派股息或將有某目標水平的股息分派。添利類單位擬(但無法保證)宣派由基金經理定期釐定的固定水平的淨收益(即目標收益)。子基金分派的股息水平和頻率並不一定代表子基金的總回報和收益。基金經理可酌情決定股息分派。
可分派淨收益 =「總收益(除出售投資的任何變現收益、投資及外匯的未變現收益外)」減「基金的總支出」
警告:請注意正數派息率並不代表正數回報。投資者不應單靠上表所載的資料作出投資決定。您必須參閱相關基金的銷售文件(包括產品資料概要)以便獲得進一步資料(包括風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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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說明書 - 信安豐盛投資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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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資料概要 - 信安可持續亞洲配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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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便覽 - 信安可持續亞洲配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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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數年報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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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審核半年度報告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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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信安豐盛投資系列單位持有人通告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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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信安豐盛投資系列單位持有人通告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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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信安豐盛投資系列單位持有人通告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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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任投資政策 (只提供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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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可持續亞洲配置基金的可持續相關附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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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可持續亞洲配置基金的可持續相關定期評估 (只提供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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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單張 - 信安可持續亞洲配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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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息記錄 - 信安可持續亞洲配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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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惠基金產品系列小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