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計劃

重要事項

重要: 如閣下對本網站内容的含意或影響有任何疑問,便應諮詢專業人士的獨立意見。

重要資料:

  1. 信安資本保證基金和信安長線保證基金均只投資於由美國信安保險有限公司(「信安」)發行以保單形式成立的核准匯集投資基金,而有關保證亦由信安提供。因此,您於信安資本保證基金和信安長線保證基金的投資(如有)將受信安的信貸風險所影響。請參閱有關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第3.4.1部分(信安資本保證基金)和第3.4.2部分(信安長線保證基金)中有關信用風險、保證特點及保證條件的詳情。
  2. 信安,作為信安長線保證基金所投資的以保單形式成立的核准匯集投資基金之擔保人,只於符合所列條件下提供資本保證及訂明的保證回報率。請注意若閣下將累算權益(i)由本計劃*中的一個帳戶,轉移至本計劃中的另一個帳戶;(ii)由信安長線保證基金轉移至本計劃中的另一成分基金*;或(iii)轉移至如有關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第6.7.2部分(非產生自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轉出本計劃或於本計劃內轉移)內所述的其他註冊計劃,閣下或失去保證權利。有關保證條件的詳情,請參閱有關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第3.4.2部分(信安長線保證基金)。 同時,請注意,提取部份累算權益可能會影響閣下享有信安長線保證基金的保證資格。詳情請參考有關強積金計劃說明書附錄一(有關信安長線保證基金的保證的操作方式)。
  3. 如您現時投資於信安長線保證基金,當以罹患末期疾病的理由行使從該保證基金提取累算權益的權利可能影響您享有保證的資格及失去保證回報。有關詳情請查閱相關強積金計劃說明書或於作出任何有關累算權益的提取前向受託人查詢。
  4. 信安,作為信安資本保證基金之擔保人,會提供一項信安資本保證基金價格不會下跌的保證。在2011年12月30日之前,對採用間接收費選擇(即I類單位)而言,部份基金管理費是按資產值計算並於基金資產淨值中扣除,另一部份則從成員帳戶中以單位扣除的方式支付。因此,在2011年12月30日之前,對採用間接收費選擇的計劃成員而言,其資本可能不能得到實際數額的保證。
  5. 投資於信安港元儲蓄基金並不等同存款於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及並不受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投資於信安港元儲蓄基金將受投資風險影響。
  6. 強積金保守基金的收費可(i)透過扣除成分基金資產淨值收取;或(ii)透過扣除成員帳戶中的單位收取。信安強積金保守基金採用方式(i)收費,故所列之單位價格/資產淨值/基金表現已反映收費之影響。
  7. 在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前,閣下應考慮個人可承受風險的程度及財政狀況。閣下應注意,信安核心累積基金與信安65歲後基金未必適合閣下,而且信安核心累積基金與信安65歲後基金和閣下的風險狀況之間可能存在風險錯配(所導致的投資組合風險或會高於閣下的風險偏好)。若閣下對於預設投資是否適合閣下存有任何疑問,閣下應徵詢財務及/或專業人士的意見,並因應閣下的個人狀況作出最適合閣下的投資決定。
  8. 閣下應注意,預設投資策略的實施或會影響閣下的強積金投資及權益。若閣下對於會如何受到影響存有疑問,閣下應諮詢受託人。
  9. 當您作出投資選擇前,您必須衡量個人可承受風險的程度及您 的財政狀況。在選擇成分基金時,如您就某一項成分基金是否適合您(包括是否符合您的投資目標)而有任何疑問,請徵詢財務及/或專業人士的意見,並因應您的個人狀況而選擇最適合您的成分基金。
  10. 請謹記,若閣下沒有作出任何投資選擇,則閣下所作出的供款及/或轉移至本計劃的權益,將被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
  11. 投資涉及風險。基金價值可升可跌。過往表現並不表示將來會有類似表現。您的投資可能須承受重大虧損。投資回報並無保證,投資者未必能取回全部投資本金。
  12. 您不應單靠本網站作出投資決定。您必須參閱相關強積金計劃說明書,以便獲得進一步資料(包括成分基金的投資政策、風險因素、費用及收費)。

* 「本計劃」指信安強積金計劃800系列。

「成分基金」指本計劃所涵蓋的成分基金。

甚麼是個人帳戶?

個人帳戶就強積金計劃成員而言,指在該計劃中的帳戶(而不是供款帳戶) 用以持有; (a) 替該成員支付的特別供款(如有); (b) 該成員任何就以往受僱期間或任何以往自僱期間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如有); (c) 該成員任何現時受僱期間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只來自其僱員強制性供款部分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如有);及 (d) 轉移自屬於該成員由職業退休豁免計劃或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所產生的最低強積金利益(如有)至該計劃。

透過信安強積金個人帳戶,您或可靈活便捷地達到退休儲蓄目標。

本宣傳品之發行人﹕信安信託 (亞洲) 有限公司